新聞發布的時間通常也是決定新聞何時播出或刊出的時間。 因為多數平面媒體刊出新聞的時間是在獲得信息的第二天,因此要把發布會的時間盡可能安排在周一、二、三的下午為宜,會議時間保證在1小時左右,這樣可以相對保證發布會的現場效果和會后見報效果。
發布會應該盡量不選擇在上午較早或晚上。部分主辦者出于禮貌的考慮,有的希望可以與記者在發布會后共進午餐或晚餐,這并不可取。如果不是歷時較長的邀請記者進行體驗式的新聞發布會,一般不需要做類似的安排。
有一些以晚宴酒會形式舉行的重大事件發布,也會邀請記者出席。但應把新聞發布的內容安排在最初的階段,至少保證記者的采訪工作可以比較早的結束,確保媒體次日發稿。
在時間選擇上還要避開重要的政治事件和社會事件,媒體對這些事件的大篇幅報道任務,會沖淡企業新聞發布會的傳播效果。